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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王小波)“又白跑了幾千里地,判決書成白條了,叫我們老百姓如何相信法律?”前日,曲陽縣靈山鎮套里村村民馬文賢又來省城了。12月10日,本報報道了馬文賢所在的村原村主任非法採礦,致使他家房屋成危房。經好房網歷了一審、再審、終審漫長的法律程序後,馬文賢贏得官司兩年多卻得不到執行。馬文賢不得不拿著判決書四處尋求幫助。
  本報報道引起了各大媒體的廣泛關註。就在本報刊出報道後第二日,曲陽縣人民法院有關人士表示,這起案件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,法院曾經組織過法警隊去抓借款過被執行人,沒有成功。接下來,法院將制訂一個周密的執行方案。
  但接下來這個方案卻成了空中樓閣。馬文賢說,12月12日星期四晚,他在村中看到被執行人李msata建營後,給有關法官打電話,法官說他在曲陽縣城。次日白天,他又在村中看到被執行人開著車進了一戶人家,多次給法官打電話,“他只接了兩次電話,並沒有人前來控制李建營。”
  不得已,馬文賢再次拿著判決書在各級法院間四處奔波,12月18日,他再一次來到河北省高級人民固態硬碟法院執行庭,又得到一張請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的“重覆訪轉辦函”。
  這起簡單的民事案件終審判決已2年多,為何執行不了?昨日,記者聯繫到曲陽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王立軍,王立軍說,案件終審後,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又提起了檢察建議書,目前還沒有作出書面裁定。“現在各個法院正在人事調整,我們院usb長剛調走了,中院人事變動也大,這事可能一下子難有說法。”
  記者看到保定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此案的“民事行政檢察立案決定書”,日期為2012年3月9日。“立案決定書這麼久,為什麼沒有下文?”馬文賢有些疑惑。
  法律界人士認為,檢方的決定書並不能成為法院不執行的理由。按法律規定,沒有裁定再審前,都應該繼續執行;如果真執行了不該執行的,根據新的生效判決可以執行迴轉。即使裁定再審,只要沒有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,都應該執行。
  幾年冗長的官司,十餘萬元的花費,判決書成“白條”傷了誰?馬文賢還要為一紙不能生效的判決書奔波多久?本報將繼續關註此事。
  (原標題:法院判決豈能成為“白條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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